新乡医学院模式研发平台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0   浏览次数:

新乡医学院模式研发平台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0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YCG2024-562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模式研发平台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67400

最高限价:9674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乡医学院模式研发平台设备采购

967400

9674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乡医学院模式研发平台设备采购,包括:小鼠IVC笼具6套、备用小鼠IVC笼盒300套、生物安全柜1台、超低温冰箱1台、冻存架16个;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采购明细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小鼠IVC笼具

6

2

备用小鼠IVC笼盒

300

3

生物安全柜

1

4

超低温冰箱

1

5

冻存架

16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5质保期限:三年。

5.6交货地点:新乡医学院指定地点

5.7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5.8交货方式:成交人应根据学校指定的位置、交货方式等具体要求送货上门,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组装调试。

5.9 包段划分:1个。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或提供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提供第三方代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有效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7月1日以后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内容查询。】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相关内容查询。】,限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31日至2025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获取

3.方式:潜在供应商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法人授权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PDF命名为:获取文件-XXX项目-XXX公司)发送至1660147771@qq.com邮箱。

4.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10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医学院开标会议室(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勤政楼229房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0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医学院开标会议室(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勤政楼229房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新乡医学院招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

3.在该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磋商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经核实,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 (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6.因磋商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磋商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新乡医学院

 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3-3029880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1202

人:杨永丽、王领弟

联系电话:15738877730

电子邮件:1660147771@qq.com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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